作者:徐薇筑
在日治時期,草山的知名度不如北投溫泉高,主要原因之一,是因為北投溫泉開發的時間,比草山溫泉早20年。
而草山這個地點,是何時被臺北市民視為觀光景點呢?
草山的開發,一直到梅谷光貞成為臺北廳長之後,才漸漸受到重視。梅谷廳長登上草山視察,或是招待重要人士上草山遊覽的新聞,在《臺灣日日新報》上時有所見,對於後來的草山開發,可說是一個重要的前置背景。
1920年代以後,草山溫泉逐漸受到官民兩方重視。臺北廳首先決定開鑿臺北通往草山的道路。[1] 同時臺北廳內也由梅谷光貞廳長主導,提出新設大遊園地的計畫,範圍包含大屯、七星、草山、竹仔湖、金包里、基隆等地方。當時梅谷廳長指出,這個計畫分為至少兩期,第一期以三年為期,先開拓面向臺北的地區,預定投入三百萬圓經費;第二期則繼續開發背山面。[2] 這個計畫得到當時總督田健治郎支持,兩人數次實際前往草山考察,以評估遊園地的設立狀況。
1923年4月,當時的裕仁皇太子來訪臺灣。為了迎接皇太子的到來,臺北廳整備通往草山的道路,並於草山新建一處休憩所(稱為貴賓館或御賓館),以供來訪的皇太子使用(圖一)。然而,皇太子僅在草山待了約兩小時,便離開前往北投。[3] 但為了迎接他的來訪,草山的各項基礎工程開始起動。1924年,在草山設立了行啟紀念碑。也因東宮行啟的緣故,臺北州廳便以記念此事為由,持續規劃及開發草山。
圖一 草山貴(御)賓館
圖片來源:"草山 貴賓館",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,1920。
1927年底,臺北州提出為了紀念裕仁即位天皇的儀式(「御大典」),而提出紀念事業的規劃,草山與大屯山的公園建造計畫,也作為新事業在會議中被提出。[4] 為了建造草山公園,臺北州特別請來了有「日本公園之父」之名的本多靜六來臺調查草山及大屯山一帶,[5] 光是調查費用便需四千圓之多。[6] 1928年時,以御大典紀念事業而編列給草山紀念公園的預算有五十萬圓,以十年為期。[7] 同年底,將紀念事業的規畫經費,細分為自1929年起的五年間為第一期。
圖二 將に現出せんとする 大樂天地草山公園 その計畫の內容
圖片來源:《臺日》,1928年12月15,版07。
圖三 草山遊園地設計及附近豫定地計畫圖
資料來源:本多靜六、森脇龍雄《御大典紀念大屯山公園設計概要》,1934。
1929年以後,經濟開始緊縮,臺北州內部開始討論整個計畫的施行順序,第一期計畫以本多靜六博士的規畫為藍本,著手草山附近的建設,其他計畫則暫緩。[9] 同年8月確定第一期計畫的建設中心包含草山、大庄平、紗帽山、竹仔湖,除了溫泉源的探勘以外,還有交通道路的建置。[10]
在草山遊園地第一期的工程中,最著名的便是草山新公共浴場——眾樂園的工程。草山眾樂園開始興建於1929年10月25日,竣工於1930年10月31日,總共花了十五多萬圓。除了基本的公共浴場以外,還包含附屬遊憩設施,並供應和洋料理,可以說是十分豪華的公共浴場。[11] 1930年11月21日開放,而原有的舊浴場則於1933年4月停止使用,改建為眾樂園別館。[12]
儘管在規畫時,將草山遊園地的計畫開發分為三期,但在草山眾樂園工程之後,便沒有再繼續進行其他的工程,僅整頓了眾樂園附近環境。同時,也因為州知事的更迭,以及其後的財政緊縮,後續便沒有積極進行。[13] 1935年臺北州雖然有提出草山市區計畫(圖四),但也無疾而終。
圖四 草山市區計畫平面圖
資料來源:《臺北州報》,1935年2月1日
[1]〈將來の大公園地草山道路の開鑿〉,《臺日》,1920年8月3日,版7。
[2]〈草山竹仔湖を初めとし七星山下の風景を抱擁する 一大遊園地の新設第一期計畫は三百萬圓〉,《臺日》,1920年8月24日,版7。
[3]〈殿下には薄鼠色の脊廣肥に麥稈帽と云ふ 御輕裝にて草山北投へ御清遊 途中千羽家鴨放飼の狀況を台覽遊ばされつゝ〉,《臺日》,1923年4月26日,版7。
[4]〈臺北州明年度豫算 三百七十九萬四十九圓 十九日起開協議會〉,《臺日》,1927年12月20日, 版n04。
[5]西田政憲,〈日本統治時代における台湾の国立公園〉,《奈良県立大學研究季報,2012》,頁112。
[6]〈草山北投淡水大屯を中心に 一大公園をつくる 御大典記念事業として臺北州が 來年度に調查費計上〉,《臺日》,1927年12月24日, 版05。
[7]〈行樂地『草山』に 理想的施設 記念公園施設の皮切り 高橋知事の抱負〉,《臺日》,1928年10月11日, 版07。
[8]〈愈よ具體的に決定した 草山公園の諸施設 ゴルフリンク、小公園、公共浴場設置 竹子湖迄は自動車道路を開設〉,《臺日》,1928年11月28日, 版02。
[9]〈州治概況竝昭和四年度豫算大要說明〉,《臺北州時報》,1929年1月31日,頁14-16。
[10]〈公園ニ關スル事項〉,《臺北州時報》,1929年8月17日,頁36-38。
[11]《台北州公共浴場眾樂園案內》,出版者不詳,1930。
[12]〈草山の衆樂園家族室を建增 舊公共浴場は四月から廢止に決定〉,《臺日》,1933年1月10日,版07。
[13]〈大屯及草山一帶 國立公園計畫 以後將見機要求〉,《臺日》,1934年8月7日,版08。